重要声明
一、投保须知
1、投保地区
本计划仅限在中国大陆(除西藏自治区)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2、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可为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及纸质保单。
部分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保人可以登录“我的泰康”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3、发票索取
如需要索要保险费发票,部分产品我司可按照在购买过程中投保人填写发票寄送地址进行寄送,由投保人支付运费;也可在保单生效后,投保人通过拨打40000-95522提出申请或者前往泰康新生活广场索取。
4、投保受理时间及合同生效日
投保申请受理时间为每日0时到23时30分。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投保次日零时。
5、 交易时间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的可投资金额,按照犹豫期后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买入投资单位。
6、风险提示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险费用和初始费用。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演示表中关于未来收益的演示仅为假设。
7、信息变更
如果投保人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请登录“我的泰康”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2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二、投保声明
1、投保人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
2、投保人保证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可作为泰康在线签发保险单的依据及列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泰康在线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泰康在线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保人本人同意泰康在线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我知道了